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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独分子吕世瑜维持原判,将继续服刑

作者:admin发布时间:2023-08-26 16:28

  港独分子吕世瑜维持原判,将继续服刑

  综合香港大公网、文汇报等港媒22日报道,香港理工大学学生吕世瑜去年承认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行,按照香港国安法判其5年刑期。吕方主张认罪行为应获减刑三分之一,不服判决,上诉至香港终审法院。22日上午,终审法院五位法官一致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,吕世瑜将继续服刑。

  终审法院裁定,被告适时认罪不属于香港国安法规定的减刑情形,香港国安法第21条关于“煽动他人分裂国家”罪行的条款,明确规定情节严重者处“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”,属强制性规定;且当香港国安法与本地律法存在分歧时,优先采用香港国安法规定。

  港媒指出,这是首宗针对香港国安法刑期分级制的终极上诉案件,香港终审法院做出的这项裁决具有里程碑意义,确认了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最低刑期。大公报报道称,多名香港法律界人士对判决结果表示支持,认为其具有指导性、权威性和约束性,为法庭日后在国安案件量刑的运用提供参考。

  穿红条纹T恤者为吕世瑜资料图

  据港媒报道,今年26岁的香港理工大学学生吕世瑜于2020年9月24日在家中被捕,警方在其住所检获胡椒弹气枪、伸缩棍、刀具等武器,并发现他曾于2020年9月两度在社交媒体发帖出售胡椒球弹气枪。

  此外,吕世瑜还是社交媒体telegram某“港独”公开频道的管理者之一。该频道中的发帖和转帖多为煽动暴力,以及向黑暴示威者贩卖装备对抗警方等内容,吕世瑜也多次在其中发布鼓吹“港独”等言论。

  2022年4月,吕世瑜在案件审理期间承认于2020年6月30日至9月24日煽动他人组织、策划、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行为。原审法官以5年半为量刑起点,因其认罪行为扣减三分一刑期至3年8个月。